嗨嗨~~我是小米!
好久沒有為大家PO學科精華了,
這次特別請承學寫了在國家考試中非常容易考的主題,
那就是「行為能力」~屬於出題率相當高的重點,
要拿高分就一定要把這一部分讀熟 ~
承學~這次用表格的方式,將什麼是「完全行為能力」、「限制行為能力」、「無行為能力」說明、判斷標準再搭配例子說明的很清楚,連小米都看懂了~
好啦~~廢話不多說~~
趕快來看看承學的文章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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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科精華8】行為能力~必考熱門考點!
行為能力是國家考試非常非常熱門的考點,所以對於行為能力一定要多花一點時間準備喔!
所謂的行為能力,係指能否獨自為「法律行為」的能力。所以在考試時,只有「法律行為」(及準法律行為)才需要考慮行為人有沒有行為能力,如果是事實行為,縱使行為人沒有行為能力,也可以有效為之!
行為能力的體系,則如下表所示:
國家考試,行為能力有兩大重點:一是正確的判斷當事人所為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,此時同學必須判斷當事人是什麼樣的人(利用上表「行為能力之體系判斷」),以及當事人所為的行為是什麼樣的行為,最後得出行為效力的結論(利用下表判斷「行為效力的判斷」): 表格 2 行為效力的判斷 (可點圖放大連結至相簿看大圖喔↑↑)
表格 1 行為能力之體系判斷
學會上述判斷之後,就可以開始分析實例題囉!
以上是就行為能力制度做的簡單介紹,
下次開始則要針對行為能力中的無行為能力,
作更深入的介紹,也請大家多多指教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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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妳提供的學科精華,想問實例題1中(甲受監護宣告,出售A畫給乙.....),乙移轉價金的物權行
為,為何無效?價金所有權屬乙,乙有處份權,處份行為為何無效?
先謝謝妳
受益良多 謝謝
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例題的第一題,答案(三)但價金依民法第813條準用第812條,所有權會
因混合而由甲取得.還有3.其因果關係:基於混合.
請問
1.民法第812 & 813條是說動產與他人動產之附合,名畫與價金為什麼會附合?
2.為什麼要依816條構成要件才准用第179條?
麻煩您幫我解惑,感謝.
移轉所有權除了要有公示行為(動產:交付,不動產登記),還需要有讓與合意(物權契
約,移轉權利的意思合致)。今天甲是無行為能力人,無法進行讓與合意,所以縱使乙有處
分權,乙跟甲做的物權行為還是會無效喔!
1.混合係指乙交付的價金與甲原有的金錢混合,不是跟名畫喔!
2.因為民法第816條規定,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,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,請求償
還價額。這邊有個法律爭議就是本條所謂的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,係指準用不當得利的
法律效果(符合816條之要件即可主張不當得利)還是準用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(符合816及
179的構成要件才可主張不當得利)我國有力說是主張本條是構成要件準用。這邊的討論比
較複雜,考試時真的要去探討時間可能不夠用,所以建議在行文時就直接寫「構成要件準
用…」把這個問題點簡單的帶出來,告訴閱卷老師您知道這個爭議點。
謝謝你,稍稍有些了解了.
謝謝你講解,
很清楚,
對又有很大的幫助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