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重要時程表
【第一試】:筆試
◎報名期間:100年2月14日09:00 至2月24日18:00,一律採線上報名,請注意繳款期限,逾期恕不受理。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灣中油公司(http://www.cpc.com.tw)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專區(http://www.tabf.org.tw/Exam/),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,不另行販售。
◎測驗日期:100年3月27日,設置台北、台中、高雄考區。
【第二試】:口試\現場測試
◎測驗日期:100年4月30日、5月1日,設置桃園、高雄考區。
二、甄選方式(所有類別均分二試舉行)
(一)第一試(筆試)均考二節,第一節考共同科目,第二節考專業科目。
(二)第二試(口試/現場測試):
(1)報考「油料操作類」、「航空加油類」、「鑽井類」及「採油類」者,測驗當日需參加口試及現場測試。
(2)報考「煉製類」、「機械類」、「儀電類(一)、(二)」、「土木類」及「輸氣類」者,測驗當日僅需參加現場測試。
三、甄選類別、甄選方式、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
本次甄選總計錄取216名(含一般名額149名、睦鄰名額67名),有關各類別錄取名額、甄選方式、工作地區、工作性質如下:
(一)一般名額:
1.煉製類:53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台北市 |
1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(1)煉油、公用、油品輸儲、消防、檢驗及設備維修等現場操作 |
桃園 |
17 |
||
台中 |
1 |
||
嘉義 |
1 |
||
高雄 |
33 |
2.機械類:14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北市 |
3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從事公用、儲運設備、安全裝置之定期安全檢查、機械設備維修、安裝、配管、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、物理探勘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 註:苗栗工作地區配合工作需要,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地區 |
桃園 |
1 |
||
新竹 |
1 |
||
苗栗 |
1 |
||
台中 |
1 |
||
高雄 |
7 |
3.儀電類(一):8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桃園 |
1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公用、儲運設備操作,及儀電、電器設備維修、配管、安裝、監造、檢查,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彰化 |
1 |
||
高雄 |
6 |
4.儀電類(二):2名
※所需證照:甲級電匠或乙級技術士證照(限室內配線、工業配線、用電設備檢驗三職類之ㄧ);以上所述證照限於100年2月24日前取得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北市 |
2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公用、儲運設備操作,及儀電、電器設備維修、配管、安裝、監造、檢查、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5.土木類:2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高雄 |
2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土木、建築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 |
6.輸氣類:6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北市 |
3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(1)機械、儀電及輸儲等設備操作與維修從事高架作業等相關事務工作 |
桃園 |
1 |
||
苗栗 |
1 |
||
台中 |
1 |
7.油料操作類:45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基隆 |
3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1.供油中心(油庫)油料操作及其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 2.車輛及漁船加油(氣)站加油(氣)及其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桃園、新竹、苗栗 |
17 |
||
雲林、嘉義、台南 |
14 |
||
高雄、屏東、金門 |
5 |
||
宜蘭、花蓮、台東 |
6 |
8.航空加油類:7名
※所需證照:自用大貨車以上駕照(限於100年2月24日前取得)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台北市 |
1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航空加油服務、車輛設備修護及相關業務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桃園 |
6 |
9.鑽井類:6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竹、苗栗 |
6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在野外或海域從事鑽井工作及高架作業(需配合日夜輪班) 註:配合工作需要,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地區 |
10.採油類:6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竹、苗栗 |
6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在野外及海域從事油氣採收工作及高架作業(需配合日夜輪班) 註:配合工作需要,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地區 |
(二)睦鄰資格及名額:
1.睦鄰資格:報考人除須符合「一、資格條件」外,須同時具備以下設籍資格條件:
(1)報考人目前仍設籍於所欲報考類別睦鄰區域(含分區)連續6個月以上(如以下表列地區)。
(2)報考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(如: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同一人曾設籍該地區連續滿10年以上(以同一人設籍時間計算,不得多人累計;如為養父母者,自收養關係生效日起計算)。
備註:前述設籍時間規定係以100年2月13日(含)為基準日往前推算(即100年2月13日之前連續6個月、10年);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00年2月14日以後始為有效(請申請「全戶」之戶籍謄本以利審查)。
2.睦鄰名額:
(1)高雄區:大林煉油廠37名
工作性質:煉油、公用、油品輸儲、消防、檢驗及設備維修等現場操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分區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煉製類
|
一 |
4 |
小港區鳳森里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4 |
小港區鳳林里 |
|||
4 |
小港區鳳源里 |
|||
4 |
小港區鳳興里 |
|||
4 |
小港區龍鳳里 |
|||
4 |
小港區鳳鳴里 |
|||
二 |
2 |
小港區山明里 |
||
2 |
小港區坪頂里 |
|||
2 |
小港區大坪里 |
|||
三 |
7 |
小港區全區各里 |
備註:
1.報考人除須符合「(二)之1.睦鄰資格條件」外,各分區之連續設籍時間均得含原紅毛港地區5里(海澄里、海昌里、海原里、海豐里、海城里)。
2.第一、二分區任一里錄取人數不足時,由該分區其他里之睦鄰應考人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各分區錄取人數不足時,由其他兩分區之睦鄰應考人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,仍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應考人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3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(2)高雄區:石化事業部3名
工作性質:煉油、公用、油品輸儲、消防、檢驗及設備維修等現場操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煉製類 |
3 |
高雄市林園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高雄縣林園鄉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備註:
1.符合睦鄰身分報考資格者,筆試成績加10%(惟本項睦鄰身分之加分成績,僅供為該類組睦鄰名額甄選評比用)。
2.符合睦鄰身分並同時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之應考人,除原睦鄰身分加分10%外,仍可依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加分規定加計筆試成績15%;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(含)以上身分者,以加計25%為限。
3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4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(不含睦鄰身分之加分部分)順序錄取。
(3)高雄區:石化事業部1名
工作性質:公用、儲運設備操作,及儀電、電器設備維修、配管、安裝、監造、檢查,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儀電類(一) |
1 |
高雄市林園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高雄縣林園鄉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備註:
1.符合睦鄰身分報考資格者,筆試成績加10%(惟本項睦鄰身分之加分成績,僅供為該類組睦鄰名額甄選評比用)。
2.符合睦鄰身分並同時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之應考人,除原睦鄰身分加分10%外,仍可依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加分規定加計筆試成績15%;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(含)以上身分者,以加計25%為限。
3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4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(不含睦鄰身分之加分部分)順序錄取。
(4)新北區:液化石油氣事業部2名
工作性質:LPG槽車灌裝、管線、輸配氣及輸配氣設備維護保養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輸氣類 |
2 |
新北市瑞芳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台北縣瑞芳鎮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備註:
1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2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(5)台中區:天然氣事業部1名
工作性質:從事公用、儲運設備、安全裝置之定期安全檢查、機械設備維修、安裝、配管、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、物理探勘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
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機械類 |
1 |
台中市梧棲區、沙鹿區、龍井區、清水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台中縣梧棲鎮、沙鹿鎮、龍井鄉、清水鎮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備註:
1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2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(6)台中區:天然氣事業部2名
工作性質:公用、儲運設備操作,及儀電、電器設備維修、配管、安裝、監造、檢查,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儀電類(一) |
2 |
台中市梧棲區、沙鹿區、龍井區、清水區 (99年12月25日前稱台中縣梧棲鎮、沙鹿鎮、龍井鄉、清水鎮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(7)台中區:天然氣事業部1名
工作性質:土木、建築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土木類 |
1 |
台中市梧棲區、沙鹿區、龍井區、清水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台中縣梧棲鎮、沙鹿鎮、龍井鄉、清水鎮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(8)台中區:天然氣事業部1名
工作性質:
(1)機械、儀電及輸儲等設備操作與維修從事高架作業等相關事務工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(2)管線、輸配氣及輸配氣設備維護保養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輸氣類 |
1 |
台中市梧棲區、沙鹿區、龍井區、清水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台中縣梧棲鎮、沙鹿鎮、龍井鄉、清水鎮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備註:
1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2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(9)高雄區:天然氣事業部2名
工作性質:輸儲操作、化驗、產品之技術服務、工安環保、工程查核、工場操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煉製類 |
1 |
高雄市永安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高雄縣永安鄉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1 |
高雄市彌陀區(99年12月25日前稱高雄縣彌陀鄉) |
備註:1.任一區錄取人數不足時,由另一區之睦鄰應考人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,仍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2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(10)高雄區:天然氣事業部1名
工作性質:從事公用、儲運設備、安全裝置之定期安全檢查、機械設備維修、安裝、配管、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、物理探勘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機械類 |
1 |
高雄市永安區 (99年12月25日前稱高雄縣永安鄉) |
第一試:筆試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備註:1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2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(11)桃園區:桃園煉油廠16名
工作性質:煉油、公用、油品輸儲、消防、檢驗及設備維修等現場操作(需配合日夜輪班)。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睦鄰區域及範圍 |
甄選方式 |
煉製類 |
16 |
桃園縣龜山鄉、蘆竹鄉、大園鄉、桃園市 |
第一試:筆試 |
備註:
1.睦鄰區域如錄取人數不足時,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2.未能以睦鄰身分錄取考生,得參與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一般名額甄選,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錄取。
四、待遇與福利
(一)錄取人員訓練期間6個月,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予以正式僱用,訓練期間比照評價4等1級支薪(月支22,936元),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5等1級薪給(月支26,212元);前述薪給如中油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,正式僱用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。
(二)享有勞、健保、各項津貼、全勤獎金及工作獎金,另視中油公司營運情況核發績效獎金。
(三)報考者如具專科以上學歷,經錄取後,仍按高中、高職標準核薪,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。中油公司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選錄取者,應辦理離職手續,始予進用,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