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籤:高普考, 高考,普考,報名人數,報考數據
壹、報名日期:民國100年4月6日至15日下午5時止。
上開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(郵戳日期以4月18日為限),逾期限者概不予受理並以退件處理。
 
貳、寄發入場證日期:民國100年6月30日(應考人如於7月6日後尚未收到者,請洽高普考試司第一科)。
 
參、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需用名額、高考職缺所在機關、普考職缺所在機關一覽表
 
肆、考試日期:民國100年7月14日至18日。
 
伍、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:民國100年7月19日。
 
陸、試題疑義提出期限:民國100年7月19日至21日。
 
柒、複查成績提出期限: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(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,申請書格式請自行影印應考須知附表或至應考人專區/申請表單下載)。
 
捌、考試舉行地點:分臺北、桃園、新竹、臺中、嘉義、臺南、高雄、花蓮、臺東等九考區舉行,惟高考三級技藝類科僅設臺北考區。
 
玖、報名人數統計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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