賭城辦「得來速婚禮」 男回國反悔不認帳
nownews更新日期:2010/02/03 00:44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一名林姓女子8年前和交往15年的男友到拉斯維加斯,花了200美元舉辦可以選教堂和儀式的「得來速婚禮」,婚後回國男方卻反悔拒辦結婚登記。
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,這場婚禮有公開的儀式,還有內華達州的結婚證書,判定婚姻有效。

男子表示,這場婚禮只有一個牧師,沒有其他證人,不符台灣民法規定,是場鬧劇。林小姐的父母當庭泣訴說,他們已經交往10多年,男的早叫他們「爸媽」了。
而法官認為兩人的婚禮除了有牧師、證人外,在內華達州網站也有記錄,還有結婚證書,判定婚姻有效。

律師邱靖貽表示:「公開儀式在哪邊公開,其實是沒有關係的,符合公開儀式,並且有兩位以上的證人這個要件,法官依照本國法規定來判定婚姻有效。」

這類涉外婚姻,台灣民法對成立要件以及方式都有相關規定,只是對林小姐來說,這場婚姻最後剩下的似乎只有法律上的關係,還有一張結婚證書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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