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聽、打人…招招遊走法律邊緣

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10/01/28 04:11 記者劉志原/特稿

 

女性天生的特質就是細心、感情豐富,女偵探能夠將心比心幫女人,這是「女人國際徵信社」柔性訴求的廣告詞;但女人徵信社在本案所祭出的監聽、找猛男及帥男介入,從法律面來看,招招都違法。


以監聽來說,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,最重可判
3年;至於找帥男與情婦嘿咻,若情婦已婚,帥男即涉通姦罪,可判1年以下徒刑。


若找猛男打人再嫁禍,則涉及傷害及誣告、偽證等罪,最重可判刑
7年;至於跟監,若造成當事人精神受損,則須民事賠償,且非法蒐證,將來也不能拿到法院當證據。


本案中,許女聘請律師劉韋廷只提民事賠償,暫不告詐欺,女偵探們免於刑罰;但要注意的是,不論是找誰,若用非法手段,不僅達不到目的,還可能有牢獄之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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