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咬狗鬧調解 大狗賠小狗

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10/01/26 04:11 〔記者林孟婷/永康報導〕

 

狗咬狗鬧上調解委員會!長毛臘腸犬遭拉不拉多犬咬傷,飼主對簿公堂,永康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仲裁,雙方以3萬和解,結束一場「狗紛爭」。


永康市施姓女子飼養的長毛臘腸犬,去年
10月遭到鄰居所飼養的大型拉不拉多犬咬傷,右腹部受傷、右前腿韌帶斷裂(見圖,記者林孟婷攝),經過3次手術、住院15天,救回狗命,但右前腿無法完全復原行動受限。

施女與拉不拉多犬張姓飼主協調,要求對方須賠償醫藥費,但張姓飼主認為醫療費用6萬元過高,請當地里長協調,雙方都沒有共識。

最後鬧上調解委員會,施女帶著受傷愛犬出席,調解委員會表示,這是成立50幾年來,第一次有動物出席調解會議,引人注目。

施女在調解會上要求對方全額賠償並切結永不再犯,張姓飼主則說,兩隻狗平日相處和睦,當天事發突然,非他所能防範。

調解委員陳忠政表示,張姓飼主為動物占有人,依民法第190條規定,須負損害賠償責任,建議折半賠償,結果雙方以3萬元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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