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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錢工程師 屢回母校洗澡被訴

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10/01/23 04:11


〔記者林慶川/台北報導〕學校歡迎校友「回娘家」,但您若是特別回來「洗澡」,那可就不受歡迎了!

四十一歲的工程師蔡政展多次返回母校台灣科技大學男生宿舍洗澡,但這麼一「洗」,卻惹上了官司,校方認為蔡此舉已侵擾到學生作息,因此報警處理,台北地檢署昨天依「侵入他人建築物罪」將蔡起訴。

全案發生在去年 十一月十二日 晚間,蔡擅自進入位於台北市基隆路四段的台科大男生第二宿舍,因為是母校,所以,蔡熟門熟路的先坐在交誼廳看了一下電視,之後,則是進入二樓的浴室內洗澡。

有學生發現他年紀大,不像是住宿生,因此通報宿舍管理人員,校方由監視錄影畫面中,查出他還在浴室內,因此報警處理,訊後被移送法辦。

嚇到學弟 校方報警

蔡至北檢出庭時表示,自己是一名工程師,當天是由台南北上訪友,因為沒抓準時間,太晚到台北,擔心去訪友會打擾到友人,加上為了省錢,因此,才到母校宿舍內洗澡,準備洗完澡,到外吃飯後,遊蕩到早上才去找友人。

蔡也向檢察官表示,自己多次至宿舍洗澡,校方也知情,若不歡迎,只要勸誡一下即可,有必要鬧到法院嗎?

學校的紀姓教官出庭時則表示,前年三月間,蔡潛入宿舍內洗澡,洗澡後還在通往頂樓的樓梯間打地鋪睡覺,有同學因此被嚇到,當時,蔡也簽下切結書,指不會再到宿舍洗澡,但他一再重犯,因此才會報警。

承辦檢察官許祥珍認為,蔡至宿舍內洗澡雖然是小事,但依法論法,已觸犯刑法第三六條第一項的侵入他人建築物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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